各有关单位:
按照《中国药典》2020年版编制大纲有关要求,我委组织开展了2020年版《中国药典》四部通则的增修订工作。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,完成了四部相关通则的起草工作,并经第十一届药典委员会相关专业委员会审议,形成了征求意见稿(第八批)(详见附件1),为进一步完善药典通则内容,现在我委网站公开征求意见,公示期三个月。
请相关单位认真研核,将相关意见、修改建议及具体说明反馈我委(见附件2)。来函需注明收文单位“国家药典委员会”,加盖本单位公章,并标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;同时发送来函word版到联系邮箱,邮件标题请注明“通则反馈+单位”。
联系人及联系方式
制剂通则:尚 悦(电话:010-67079578)
通讯地址: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11号楼 国家药典委员会 办公室(收文) 邮编:100061
传真:010-67152769 E-mail: ywzhc@chp.org.cn
附件:1.《中国药典》2020年版四部通则征求意见稿(第八批)
0109-软膏剂、乳膏剂.pdf
0183-煎膏剂(膏滋).pdf
0184胶剂.pdf
9001 原料药物与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.pdf
9014 微粒制剂指导原则.pdf
2.反馈意见单.doc
国家药典委员会
2019年02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