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日期:20180311
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》(厅字﹝2017﹞42号)的要求,进一步完善注册申请人与审评机构沟通交流机制,我中心对《药物研发与技术审评沟通交流管理办法》进行修订,形成《药物研发与技术审评沟通交流管理办法(修订稿)》(见附件)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社会各界如有意见,请于2018年4月1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反馈。
联系人:孔思明;邮箱地址:kongsm@cde.org.cn。
附件1:《药物研发与技术审评沟通交流管理办法(修订稿)》征求意见.doc